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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铁安防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线路巡防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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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A-XAJJTGS-2024-224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国铁安防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线路巡防服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陕西国铁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浩吉线路巡防服务(浩勒报吉南站[不含]至宜川站[含])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包件名称

产品名称

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

单位

数量

使用单位

服务周期

到货地点

技术要求

保证金(元)

备注

包件1

浩吉线路巡防服务(浩勒报吉南站[不含]至宜川站[含])

浩吉线路巡防服务(浩勒报吉南站[不含]至宜川站[含])

521665.33

11.19

陕西国铁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6日-2025年12月31日

甲方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105070.00

质保期(1年)

包件2

浩吉线路巡防服务(宜川站[不含]至邓州西站[含])

浩吉线路巡防服务(宜川站[不含]至邓州西站[含])

518164.25

11.19

104370.00

包件3

高铁线路巡防服务

徐兰高铁西安局管内线路巡防

2139178.11

11.19

885720.00

大西高铁西安局管内线路巡防

906787.49

11.19

西成客专西安局管内线路巡防

1351428.42

11.19

包件4

普速线路巡防服务(浩吉线除外)

普速线路巡防服务(浩吉线除外)

4908556.03

11.19

988680.00

 

备注:

(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2)招标范围包括:陕西国铁安防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线路巡防服务招标项目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以投标人的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须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高铁或普速线路巡防管理模式和作业模式,连续担当铁路运营线路巡防服务项目达1年及以上,能够满足甲方现有线路巡防作业需求,需提供至少一份近3年内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铁路线路巡防服务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

(6)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不少于包件总人数60%的安保相应岗位所需人员近3个月的从业人员保险缴纳记录名单;

(7)投标人在承担铁路运营线路巡防服务项目期间,未发生因线路巡防不到位影响行车的责任事故(须提供服务地具有管辖权铁路公安局或项目管理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

(8)投标人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具有统一规范的安全作业流程、培训教育机制、基础管理制度、线路巡防服务标准等。投标时须提供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含岗位职责、应急处置和培训方案);

(9)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1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2021年后成立的投标单位自成立以来),且经营状况良好;

(10)投标人要提前对所投包件进行现场踏勘,自行承担踏勘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有现场踏勘的相关资料及书面承诺(证明)并加盖公章;

(11)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2:

(1)投标人须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高铁或普速线路巡防管理模式和作业模式,连续担当铁路运营线路巡防服务项目达1年及以上,能够满足甲方现有线路巡防作业需求,需提供至少一份近3年内金额不少于200万元铁路线路巡防服务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

(6)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不少于包件总人数60%的安保相应岗位所需人员近3个月的从业人员保险缴纳记录名单;

(7)投标人在承担铁路运营线路巡防服务项目期间,未发生因线路巡防不到位影响行车的责任事故(须提供服务地具有管辖权铁路公安局或项目管理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

(8)投标人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具有统一规范的安全作业流程、培训教育机制、基础管理制度、线路巡防服务标准等。投标时须提供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含岗位职责、应急处置和培训方案);

(9)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1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2021年后成立的投标单位自成立以来),且经营状况良好;

(10)投标人要提前对所投包件进行现场踏勘,自行承担踏勘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有现场踏勘的相关资料及书面承诺(证明)并加盖公章;

(11)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3:

  1. 投标人须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高铁线路巡防管理模式和作业模式,连续担当高铁运营线路巡防服务项目达1年及以上,能够满足甲方现有线路巡防作业需求,需提供至少一份近3年内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高铁巡防服务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
  6.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不少于包件总人数60%的安保相应岗位所需人员近3个月的从业人员保险缴纳记录名单;
  7. 投标人在承担高铁运营线路巡防服务项目期间,未发生因线路巡防不到位影响行车的责任事故(须提供服务地具有管辖权铁路公安局或项目管理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
  8. 投标人三年内在西安局集团公司管内没有发生投标违规行为、弃标行为或合同违约行为;没有被西安局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 投标人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具有统一规范的安全作业流程、培训教育机制、基础管理制度、线路巡防服务标准等。投标时须提供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含岗位职责、应急处置和培训方案);
  10.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1年至 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2021年后成立的投标单位自成立以来),且经营状况良好;
  11. 投标人要提前对所投包件进行现场踏勘,自行承担踏勘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有现场踏勘的相关资料及书面承诺(证明)并加盖公章;

(12)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4:

  1. 投标人须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由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高铁或普速线路巡防管理模式和作业模式,连续担当铁路运营线路巡防服务项目达1年及以上,能够满足甲方现有线路巡防作业需求,须提供至少一份近3年内金额不少于500万元铁路线路巡防服务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
  6.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不少于包件总人数60%的安保相应岗位所需人员近3个月的从业人员保险缴纳记录名单;
  7. 投标人在承担铁路运营线路巡防服务项目期间,未发生因安保巡防不到位影响行车的责任事故(须提供服务地具有管辖权铁路公安局或项目管理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
  8. 投标人三年内在西安局集团公司管内没有发生投标违规行为、弃标行为或合同违约行为;没有被西安局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 投标人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具有统一规范的安全作业流程、培训教育机制、基础管理制度、线路巡防服务标准等。投标时须提供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含岗位职责、应急处置和培训方案);
  10.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1年至 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2021年后成立的投标单位自成立以来),且经营状况良好;
  11. 投标人要提前对所投包件进行现场踏勘,自行承担踏勘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有现场踏勘的相关资料及书面承诺(证明)并加盖公章;
  12. 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18时30分至2025年1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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