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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诚志华青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公辅建筑安装PC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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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诚志华青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公辅建筑安装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1.招标条件

青岛诚志华青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公辅建筑安装PC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产业园项目公辅工程内容包括:常压罐区、汽车装卸站、丙类化学品库、危险化学品库、丙类危废库、全厂外管、全厂火炬、循环水场、消防水泵站、全厂给排水管网、事故水池、雨水监控池、区域变电所一、区域变电所二内公辅部分、区域变电所四、全厂供电外线及道路照明、全厂电信及火灾报警系统、空压制氮站、总图运输、门卫二、门卫三、分析化验楼、焚烧炉、维修车间内部分设施、中央控制室、区域机柜间一、区域机柜间二内公辅部分、区域机柜间四等。

以上招标范围内的采购、施工(不包括桩基工程,但负责桩基工程截桩、灌桩芯、挖桩及渣土外运)、机械竣工直至中间交接,并在中间交接后为甲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直至产出合格产品提供支持与服务;完成交工资料的编制;配合甲方完成生产性能考核,配合甲方完成“转资工作”。承担质量缺陷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投标方须保证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以及甲方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有效地完成整个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建设,配合甲方项目创优工程。

招标范围界区见附件总平面及竖向布置图,界区范围内的设施,包括道路、建筑物和构筑物、给排水、设备、管道、仪表、电气、消防、暖通、电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及预估暂定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

招标界面:

原则上为装置界区外1米处(不包括有特殊要求的交接点),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分界为准。

道路分界点:

已招标项目道路(含车间引道、检修场地铺砌及人行道)分界点为界区外1米,本合同装置负责与其对接。地坪铺砌交接点为装置界区红线。

供排水管道分界点:

给水管道:已招标项目给水管道分界点为界区外1米,本合同装置负责与其对接。

排水管道:已招标项目排水管道分界点为离界区外最近的检查井,本合同装置负责与其对接(包含检查井)。

全厂工艺热力管网:

基础与钢结构分界点:已招标项目工艺热力管网与其他装置热力管网的基础与钢结构分界点为合同装置区外1米,本合同装置负责与其对接。

工艺管道及保温:已招标项目工艺管道及保温为合同装置区外1米,本合同装置负责与其对接。

厂外管道:进、出厂外的管道及设施分界点在全厂红线外1米。

电气、仪表和电信:

电气、仪表桥架:已招标项目电气、仪表桥架为合同装置区外1米,本合同装置负责与其对接。

电气、仪表电缆:电缆、光缆等需要整体加工处理不允许从中间截断而又跨越界区线的对象,由输出能量、信息的一方负责,负责范围到输入一方界区内的第一个端子或连接件为止。按上述原则分不清输出、输入方的设计对象(如通讯电缆),由负责主干线、主系统设施主体一方负责,另有说明者除外。

电气、仪表调试:电气、仪表调试由送电方或送出信号方为主负责,受电方或接受信号方配合。

电信系统:电信系统分界点按照送出信号原则,与电气、仪表分界点相同。

2.2建设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产业园区。

2.3计划工期: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0月30日,进场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在6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石油化工相关公用工程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内容页、日期页、签章页)。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担任项目经理的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在6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或石油化工相关公用工程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首页、金额页、内容页、日期页、签章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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