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厦部分资产划转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41123
科技大厦部分资产划转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科技大厦部分资产划转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1.2 采购人:黑龙江辰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选聘对科技大厦部分资产划转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 最高限价:8.5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按照集团关于对省科技厅《关于商请做好拟划转科技大厦部分资产相关准备工作的函》的办理意见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尽调,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2.3 服务地点:黑龙江辰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业绩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4)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以上律师职称、至少有10年以上(含10年)律师执业经验(以发证时间为准,提供律师执业证、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提供相应承诺)。
(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无上述情况,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7日13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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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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