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纯苯装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基础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41231)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纯苯装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基础设计(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12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纯苯装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基础设计。
2.2设计内容:新建动力站(1×60t/h 燃气蒸汽锅炉,包括燃气锅炉房、配套的给水、烟风系统等附属设施)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新增配套管线。燃气锅炉正常运行时只采用解析气做燃料,解析气不足时补充天然气(天燃气条件见附件2)。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纯苯装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的全部基础设计,包括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环境保护、消防、防雷装置、抗震设防、节能等设计专篇;编制HAZOP分析及SIL定级报告;超长周期设备和部分长周期设备采购技术服务(提供采购所需设计文件(国内采购设备提供中文版,国内外询比价提供中英文对照版)、参与技术谈判、参与编写设备采购招标所需相关文件等),部分试桩设计文件,部分制桩图,工程量清单编制;向建设单位提供满足工程采购和施工的进度要求的概算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报批所需的文件;基础工程设计完成后,答复、说明后续EPC总承包招标有关问题,向后续EPC总承包单位进行基础工程设计交底,答复、说明其提出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问题或设计问题,相关设计技术服务。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并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基础设计;组织完成基础设计审查,收到基础设计审查意见后于7个自然日内完成基础设计的修订。
2.5最高投标限价:52.4万元。
2.5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至2024年11月4日17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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