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汽车吊租赁及服务招标人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XXFWCQL2024100106。
吨位 | 两年预估台班 次数(次) | |
汽车吊 | 16吨 | 1 |
汽车吊 | 20吨 | 1 |
汽车吊 | 25吨 | 1 |
汽车吊 | 25K5 | 1 |
汽车吊 | 30吨 | 40 |
汽车吊 | 50吨 | 40 |
汽车吊 | 70吨 | 3 |
汽车吊 | 80吨 | 60 |
汽车吊 | 100吨 | 1 |
汽车吊 | 110吨 | 20 |
汽车吊 | 130吨 | 2 |
汽车吊 | 160吨 | 1 |
汽车吊 | 200吨 | 1 |
汽车吊 | 260吨 | 1 |
汽车吊 | 350吨 | 1 |
作业地点:宝鸡市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作业时间:按现场需求提前1天通知吊装方,吊车租赁服务时间以双方签字认可的实际使用时间为准。(电话、短信、微信、QQ、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等方式均为有效通知方式)
付款方式:(1)工作台班综合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合同期内固定不变(工作台班单价包括乙方完成甲方吊装任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费 、燃油费、人工工资、吊车使用费、修理费、折旧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次月全款结算(可支付承兑汇票)。
(2)工作时间4小时以内(含4小时)为半个台班计算,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含8小时)为一个台班计算,超过8小时以吊车实际使用时间折合台班数结算,例如:实际使用时间是9小时,结算台班数就为1 +1/8个台班。非人为因素(如雨、雪、风等)或乙方原因未能进行作业,不记台班费。
合同期限: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年检合格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盖单位章)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截图,盖单位章)
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B2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3家不同企业的汽车吊租赁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首次参加的投标人,需先登录()免费注册,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注册完成后及时联系招标人审核注册信息(联系电话:0917-7752118马少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2.招标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 11月04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
请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注册审核通过的投标人需登录投标人账号,点击“投标报名”,待准入供应商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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