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号牌用铝及机动车号牌
专用氧化铝卷加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号牌用铝及机动车号牌专用氧化铝卷加工服务,招标人为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综合说明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号牌用铝及机动车号牌专用氧化铝卷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豫工程20240727001。
2.3 招标内容及预算:
序号 | 招标内容 | 预算(元/吨) |
1 | 机动车号牌用铝及机动车号牌专用氧化铝卷加工、运输、损耗、装卸等各种服务,包括:小车牌、大车前牌、新能源车号牌、大车后牌、低速车牌等。(详见招标文件) | 4000 |
2.4 交货期:在接到订单后10天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供应合格产品,确保车牌制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公安部、省、市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货物达到合格标准。
2.6 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清江路13号院内(招标人指定货位)。
2.7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2.8质保期:自货物签收之日起5年。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包)。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4 日至2024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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