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恒丰路710号房屋整修工程设计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4-0934-GK)
上海普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恒丰路710号房屋整修工程设计委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图设计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普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恒丰路710号房屋整修工程设计委外项目已审批通过,资金已落实。上海普动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710号。
2.2项目内容:
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710号房屋及场地、院落(房屋648.64平方米、场地273.91平方米)按办公用房使用需求编制:(1)项目现状图、设计平面图及效果图;(2)根据甲方使用需求,编制和调整项目的设计图(含室内外、给排水、强弱电及监控安防系统);(3)出具施工预算清单。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2.4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6%):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配合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配合工作。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三年类似项目设计经验,提供1项业绩证明合同。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近3年内主持或参与类似的设计项目经验,且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社保关系。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年(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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