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境内普通国省道7项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CGCGK2415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阳泉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境内普通国省道7项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358001),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阳泉境内普通国省道7项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4】258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山西同昇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阳泉境内普通国省道7项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包括国道207线、国道 307 线、国道 338 线、国道 239 线、省道双阳线、省道杨河线和省道榆盂线共7段公路,处治长度 15.003公里。本项目为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以恢复原有通行能力、服务水平、交通安全等使用功能为主,技术标准均维持原有一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不变,完善相应的排水、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阳泉境内普通国省道7项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001标段:
施工标段 | 项目名称 | 技术等级 | 工程位置 | 处治内容 |
001 | 国道207线阳泉境内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 一级 | 盂县、平定、郊区 | 回填修复掏空、沉陷的路基,恢复路面,新增急流槽等排水设施,同步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清理卸载坡面危岩,部分路段增设路堑挡墙防护,局部坡面增加框架锚杆进行加固,恢复路面,同步完善排水设施和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修复边沟,完善排水设施,同步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 |
国道307线阳泉境内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 一级 | 平定 | 回填修复掏空、沉陷的路基,增设路肩挡墙,恢复路面,新增排水边沟等排水设施,同步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清理卸载坡面危岩,部分路段增设路堑挡墙、窗孔式护面墙防护,恢复路面,同步完善排水设施和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修复边沟,完善排水设施,同步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旧关隧道管理站,同意恢复受损排水沟,增设盖板边沟、挡墙,同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等。 | |
国道338线阳泉境内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 二级 | 盂县 | 修复受损边沟及挡土墙勾,恢复路侧砼矮墙,完善排水设施,修复受损涵洞洞口,同步完善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 |
国道239线阳泉境内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 一级 | 盂县郊区 | 回填修复掏空沉陷的路基,增设波纹管涵洞一道,恢复路面,同步完善排水设施和沿线交通安全设等,清理卸载坡面危岩,增设拱形骨架护坡,同步完善排水设施和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修复边沟,同步完善排水设施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 | |
省道双阳线阳泉境内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 一级 | 盂县 | 回填修复掏空、沉陷的路基,增设涵洞一道,同步完善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清理卸载坡面危岩,增设护面墙及挡土墙:同步完善排水设施和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修复边沟,同步完善排水设施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 | |
省道杨河线阳泉境内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 二级 | 郊区 | 恢复并加高受损路肩小矮墙,同步完善排水设施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 | |
省道榆盂线阳泉境内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 二级 | 盂县 | 清理卸载坡面危岩及松散堆集体,增设窗孔式护面墙、修补SNS主动防护网,部分段落增设客土喷播防护,恢复受损路面,同步完善排水设施和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整修拱形骨架护坡,修复受损涵洞口铺底,同步完善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 |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如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1资质要求:
001标段:同时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同时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和二类乙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1.3业绩要求:
001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含路基路面及交安设施养护)施工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 项目经理1名(无在岗项目) | 项目总工1名(无在岗项目) |
001 | 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必须持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经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养护(含路基路面及交安设施养护)施工项目。 | 项目总工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总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养护(含路基路面及交安设施养护)施工项目。 |
注:①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职,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业主出具项目完工可撤离证明除外)。②投标人及拟委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或“各省公路水运平台”中可查询到,且能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如查询不到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则该业绩不予认定。③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人员行政审批>人员资格查询>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中查询到。④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信息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以上信息如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其资格不予认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3.6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时00分至 2024年10月1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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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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