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原市利用供热管网输送晋阳污水处理厂中水工程2#、3#加压泵站站房密闭式气囊全密闭除氧水箱采购及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11182003 ),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9]144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申请中央、省财政奖补资金,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及社会筹资解决,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太原市利用供热管网输送晋阳污水处理厂中水工程2#、3#加压泵站站房密闭式气囊全密闭除氧水箱采购及服务。
2.2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设备采购:密闭式气囊全密闭除氧水箱采购及服务,招标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安装位置 | 备注 |
---|---|---|---|---|---|---|
1 | 2#加压泵站除氧水箱 | 14m×4.5m×4m(h)=252m³ | 套 | 6 | 室内 | 配带浮球阀及液位变送器 |
2 | 3#加压泵站除氧水箱 | 13m×4m×3m(h)=156m³ | 套 | 4 | 室内 | 配带浮球阀及液位变送器 |
注:报出单台水箱的净重(不含气囊、不含配件)及总重量。
2.3设备服务范围:产品及配套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提供;所投设备的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卸车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在20天设备交付并开始安装,设备交付之日起共45天设备交付及设备安装完成。
2.5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2.6交验方式:按本项目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不少于5年的真空、电化学、化学组合式除氧器设备和气囊全密闭除氧水箱生产历史的制造商。制造商应具有独立的产品开发研制能力,其工装设备生产能力,质量控制等方面应能完全满足本项目产品的工艺要求,如果是国家实行生产许可或其他强制认证的产品,则必须具有有效的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内(2019年6月至今)单次合同单套设计能力不低于V=200 m³的密闭式气囊全密闭除氧水箱设备业绩不少于3个(供货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型号及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 9-2718:00至2024- 10- 1018: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登录“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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