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4-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4-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4-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HXZB】20240817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4-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拟选定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周期为1年的河南省境内法律事务(非诉讼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 预算金额:120000元/年。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6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1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具体的执业年限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显示的首次批准的执业日期起算),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至少包括2024年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企业或其总所(或分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新成立企业、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2023年的资产负债表)。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04月份(含0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响应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3.7 信用记录:响应人需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磋商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9 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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