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北海LNG氦气采购项目(2024-2025年)
【项目编号:TC2406F8F】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管网北海LNG氦气采购项目(2024-2025年)
项目编号:TC2406F8F
1. 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 国家管网北海LNG氦气采购项目(2024-2025年)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项目业主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
2. 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背景概况
北海LNG接收站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南港池石化作业区南港池南突堤端部。接收站陆域为吹沙填海形成的 40.32 公顷人工岛,通过 5.3km 市政配套道路与陆地相连,与北海市距离约 41km。北海 LNG 接收站规模为 600万t/a,已建成 1 座可靠泊 8~26.6万立方米LNG 运输船的专用泊位,1 座工作船码头,4 座 16万立方米LNG 全容式储罐,以及配套的工艺设施、公用工程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接收站功能包括:LNG 接卸、储存、增压、气化、计量、天然气外输、装车外运等功能。
2.2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00万元(含税)。本项目为询比采购,计划金额含货款、税额(税率13%)、包装费、运杂费(含装车费、卸车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一切与履行合同有关的费用,响应人综合考虑报价。
2.3使用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4采购范围:详见《表1:采购清单》。
表1:采购清单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总数量 |
1 | 250700400000007 | 氦气 | 氦气,40L/钢瓶,99.999%,GB/T28123/纯度:高纯氦气99.999%以上;高纯氦气符合国家标准GB/T 4844-2011。 | 瓶 | 120 |
| 合计 |
|
|
| 120 |
2.5计价模式: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模式,本次采购为暂定总价。请将货款、税额(税率13%)、包装费、运杂费(含装车费、卸车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一切与履行合同有关的费用一并报入含税单价中,结算时实行一票制结算。当遇国家税率调整时,以不含税单价不变为原则,重新计算含税价格。
2.6付款方式:每季度付款一次,每季度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60日内将该季度到货物资价款的100%支付给卖方。
2.7成交人数量:1名。
2.8交货地点: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云航路1号国家管网北海LNG接收站。
2.9交货要求:合同生效期间,每月供货一次。买方无自有气体瓶身,卖方送货后需将气瓶存放在买方指定地方,卖方再运走上次的空气瓶,依次循环,气瓶所有权属于卖方(响应人不响应交货期的做否决响应文件处理)。
2.10质保期:货到验收后且在满足储存条件情况下12个月。
2.11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纯度:高纯氦气99.999%以上;高纯氦气符合国家标准GB/T 4844-2011;容量:40L;包装材质为钢质无缝气瓶,符合标准GB/T5099的要求;40L、99.999%以上的高纯氦气的充装压力应符合国家标准为13.5±0.5MPa。
(2)气瓶专瓶专用。
(3)出厂前气瓶嘴及顶部无泄漏,戴上瓶帽,加装防振固。
(4)气瓶必须在有效期内,不能使用过期气瓶充装氦气,充装气瓶上信息必须为最新。
(5)高纯氦气不同批次均提供检测报告,且符合国标要求。
(6)高纯氦气有清晰的合格证和警示标签,并贴于气瓶上。
(7)气瓶有检验日期,有钢印,气瓶在有效期内。
(8)气瓶瓶体外观完整、涂漆完整无腐蚀,颜色、字样、字色、色环清晰、颜色统一。
(9)气瓶有防震圈(上、下两个),防震圈无裂纹。
(10)气瓶颜色标志符合GB/T 7144-2016的要求。
(11)气瓶有瓶帽或瓶提手。
(12)气瓶瓶嘴无变形、瓶阀无缺失、外观正常。
(13)气瓶所装介质与气瓶颈部钢印、外观涂色一致,涂漆完整。
(14)气瓶瓶阀任意开度时,都不能存在泄漏。
(15)供应商每次气瓶送达前,需完成气瓶档案数据信息更新并及时发送给购买方。
2.12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合同条款详见《北海LNG公司氦气买卖合同(2024-2025年)》
(2)当遇国家税率调整时,以不含税单价不变为原则,重新计算含税价格。价格评审时按含税总报价进行评审。
3.响应人资格条件
本次询比采购项目,接受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参与,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若响应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询比,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询比采购活动,否则均无效。
*3.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响应人必须提供所竞产品的制造商的如下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合格证;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3.3响应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响应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需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响应人与第三方的运输服务协议或合同。
*3.4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近5年(2019年8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止)至少2万元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表、有效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对应发票复印件(应盖有发票专用章)和能反映规格指标参数的材料。如响应人为代理商,其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的供货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3.5交货要求:合同生效期间,每月供货一次。买方无自有气体瓶身,卖方送货后需将气瓶存放在买方指定地方,卖方再运走上次的空气瓶,依次循环,气瓶所有权属于卖方。
*3.6承诺要求(响应人须承诺,并提供承诺书):
*3.6.1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业绩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注:如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中存在违法记录且在询比截止日期响应人已经按照相关执法部门整改的(以现场评委查询为准),视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2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
*3.6.3响应人提供的产品符合技术要求,不得产生技术负偏离,提供承诺书。
*3.6.4响应人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5响应人须制定“储物于商”方案,方案内须制定最低储备数量,及送到现场时间,明确储存地点、储存环境和运输方式(提供承诺方案、填写代储物资明细表(详见附表2))。
*3.7信用要求:
*3.7.1响应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询比截止日)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人提供网站截图;否则询比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7.2响应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询比截止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提供截图;否则询比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7.3 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询比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行贿犯罪;提供截图或截屏,否则询比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7.4 未被国家管网及采购人列入黑名单。
*3.7.5如询比代表是法人,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如询比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响应人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备注: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小组允许的澄清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且无法澄清、说明及补正的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年9月5日17:00:00(北京时间)
4.2询比采购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24年9月10日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及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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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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