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9-3 18: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qzzw20240903004)已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以琼中行审函〔2024〕120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水厂供水范围为和平镇及周边农村
2.2项目内容及规模:(1)和平镇的取水规模为 2200m³/d,净水厂供水规模为2000m³/d,改造原水输水管道工程:改建 2 根 DN150 钢塑管,管道长为 2.92km,以及改建 2 根 DN100 钢塑管,管道长为 2.038km,总长 4.958km,以及相应附属构筑物。 (2)林田村委会、什介村委会新建取水规模为 605m³/d 的取水厂区 1 座;新建供水规模为500m³/d 的净水厂 1 座,改造配水管道工程:配水主干管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及钢塑管,管径DN300~DN100,并与原有城镇管网并网,管道总长为 24.379km;周边住户配水支管管道采用钢塑管和聚乙烯 PE 管,管径 de250~de40,由现状供水干管预留口为接驳点,沿道路延伸至用水点,管道总长为 53.248km;入户管道采用聚乙烯 PE 管,管径 DN25,管道总长为 28.240km,以及相应附属构筑物。。招标控制价71,101,4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qzzw20240903004001;控制价:711014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把关及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2、施工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含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资格,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 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 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或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5)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含本数)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其中内容含填报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9月03日 21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18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qzzw20240903004)已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以琼中行审函〔2024〕120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水厂供水范围为和平镇及周边农村
2.2项目内容及规模:(1)和平镇的取水规模为 2200m³/d,净水厂供水规模为2000m³/d,改造原水输水管道工程:改建 2 根 DN150 钢塑管,管道长为 2.92km,以及改建 2 根 DN100 钢塑管,管道长为 2.038km,总长 4.958km,以及相应附属构筑物。 (2)林田村委会、什介村委会新建取水规模为 605m³/d 的取水厂区 1 座;新建供水规模为500m³/d 的净水厂 1 座,改造配水管道工程:配水主干管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及钢塑管,管径DN300~DN100,并与原有城镇管网并网,管道总长为 24.379km;周边住户配水支管管道采用钢塑管和聚乙烯 PE 管,管径 de250~de40,由现状供水干管预留口为接驳点,沿道路延伸至用水点,管道总长为 53.248km;入户管道采用聚乙烯 PE 管,管径 DN25,管道总长为 28.240km,以及相应附属构筑物。。招标控制价71,101,4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qzzw20240903004001;控制价:711014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把关及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2、施工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含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资格,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 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 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或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5)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含本数)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其中内容含填报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9月03日 21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18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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