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8座分布式光伏EPC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采购编号:ZS-QCAL-H-2024-1004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阿拉善销售分公司8座分布式光伏EPC项目(采购编号:ZS-QCAL-H-2024-1004)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含外线工程)以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电气和建(构)筑物的施工、给排水施工、项目管理、施工通道、监控系统、调试、电力部门并网、验收、培训、防雷工程等与本光伏项目有关的工作。建设单位增加的停车棚等其他工程内容按照审计结果进行结算,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总预算金额:71.40276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序号 | 加油站名称 | 设计装机总容量(KW) | 单瓦控制价(元) | 工期 | 质保期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1 | 天鹅湖加气站 | 13.2 | 4.446元/瓦 | 单个站施工工期不超5天 | 光伏系统需确保安全运行和发电效率,整体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整体发电效率在20年内衰减不超20%,光伏板、逆变器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本光伏发电系统整体质保不低于10年,其中光伏板质保20年,逆变器质保不低于5年。设备供应商需明确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计划及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计划 | 详见采购文件 |
2 | 乌巴公路加气站 | 19.8 | ||||
3 | 苏宏图加气站 | 22 | ||||
4 | 右旗南环路加油站 | 22 | ||||
5 | 巴丹吉林加气站 | 24.2 | ||||
6 | 金三角加气站 | 22 | ||||
7 | 航天路加油站 | 22 | ||||
8 | 乌力吉加气站 | 15.4 |
2.5技术标准与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3.2投标人专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开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3.5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近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所投光伏组件需为中石油集团公司入围供应商生产。(提供产品授权)
3.8投标单位需具备多个项目同时实施的能力,出具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0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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