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零星维修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零星维修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市;
2.3招标范围: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含所有营业网点)日常零星修理任务(除科技、安防、会计条线等);
2.4服务期限:两年;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入围数量:2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零星维修项目业绩一份(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4.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4.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西200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座)
4.3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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