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培训会议合作酒店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 03-10-04F-2024-D-E19156,采购人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响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采购南昌、鹰潭、吉安、抚州及上饶地区的培训会议合作酒店,可提供培训会议等活动现场所需的会场、住宿、餐饮及所需的服务设施,限江西省内酒店。本次采购酒店会议场所不超过四星级。
2.2项目规模:根据培训部2024年的培训计划安排和四家中支上报的酒店开展的培训、会议及活动的预算约为296万元/年。详见下表:
南昌 | 鹰潭 | 吉安 | 抚州 | 上饶 | 合计 |
150万元 | 52万元 | 33万元 | 26万元 | 35万元 | 296万元 |
2.3标包划分:酒店所在区域分为5个标包,各个标包最高入围数量分别为:标包1:南昌5家;标包2:鹰潭3家;标包3:吉安3家;标包4:抚州3家;标包5:上饶5家。各个标包均以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数量来计算最终入围数量,当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为3家时,最终入围数量为1家;当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为4家时,最终入围数量为2家;当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为5家时,最终入围数量为2家;当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为6家时,最终入围数量为3家;当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为7家时,最终入围数量为4家;当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为8家时,最终入围数量为5家;当通过初审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大于8家时,最终入围数量为5家。
本项目各标包可兼投兼中(如响应人为连锁酒店,在所参与区域内须已设置酒店机构,方可参与相应的标包)。
酒店标准如下:
住宿标准 | 用餐标准 | 会场标准 |
双床房标间,不高于260元/间(含早餐) | 10人/桌,人均不高于60元/餐;自助餐(午餐及晚餐)不高于60元/人 | 具备可容纳200人以下的会场面积,会场人均单价不得超过20元(含)/人/场,人均会场费单价=会场单场租金/会场按岛屿摆放所能容纳的最大人数。(每场不少于4小时,含会议用LED屏或投影仪、音响设备,免费提供纸杯、茶水) |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年。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响应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具有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响应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响应人需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本次非联合体磋商响应的声明函。
3.8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8月16日8:30至2024年8月28日17:30。
4.2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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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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