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南通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6172),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为南通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提供预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民航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民航或石化、化工、医药咨询)。 (三)财务报表:响应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四)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人应具有 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石油石化行业、民航行业供油工程项目预可研及可行性研究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文件,合同须体现①金额页 ② 签字页 等类似描述,否则可不做业绩认定)。 (五)企业信用: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六)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供油或油气储运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及以上。且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相关项目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相关承诺(提供承诺函):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3.投标人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 (八)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其他:供应商应规范响应文件编制,满足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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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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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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