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Y1-ZTB-WW-24017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号线专用通信及公安通信维保项目(维保委外)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号线专用通信及公安通信维保项目(维保委外)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线路全长20.9公里,共设车站20座,包括高架站5座,地下站15座,设江南停车场和天童庄车辆基地各1座,在东环南路站附近设控制中心1座。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25.3公里,设车站9座,其中地下站1座,高架站8座,设朱塘村停车场1座。1号线共有电客车41列、工程车11列。
1号线西延工程西起自石路头站,车站结合江南停车场开发布置,出站后线路上跨大西坝河、大西坝河支流和江南停车场出入线接入既有宁波地铁1号线。线路全长约1.3km,均为高架线,设高架车站1座,石路头站—高桥西站站间距约1.38km,预计新增电客车1列。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公安分局位于1号线天童庄车辆段内,与2、3、4号线共用公安通信设备房。1号线工程设置4个派出所,分别为望春桥站派出所、鼓楼站派出所、宝幢站派出所、闽江路站派出所。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号线专用通信及公安通信维保项目(维保委外),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专用通信36个月,预计服务时间为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公安通信32个月,预计服务时间为2024年12月至2027年8月。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或国铁的电子与智能化或通信系统的维保或施工或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时间和合同金额,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能体现业绩内容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否则业绩无效;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即可)。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项”、“3.3项”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5)除非特殊说明,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9:00至2024年8月19日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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