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云红河集团2024年-2026年烟用香精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集团2024年-2026年烟用香精运输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0724-2420KM143723
2.3招标内容:本招标内容为红云红河集团2024年-2026年烟用香精运输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YC/T164烟用香精目录物料【加香香精(表香)】等货物运输。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服务地点:主要运输线路为昆明卷烟厂、红河卷烟厂、曲靖卷烟厂、会泽卷烟厂、红塔集团所属卷烟厂等生产厂之间运输及招标人指定的运输线路。招标人根据生产需要安排的其他临时性运输业务,具体运输线路及运输目的地以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需要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个合同服务期届满前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工作情况或对中标人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个服务期的合同。
2.6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的服务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招标规模:预计200万元/年(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3类)。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当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经审计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经审计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本单位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3.5 其他要求
(1)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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