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大墩峡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灾后
项目(二期)资格预审公告
积石山县大墩峡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灾后项目(二期)由积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积石山县大墩峡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灾后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积县建发〔2024〕336号)的文件批准建设;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积石山县大墩峡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灾后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积石山县大墩峡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灾后项目(二期)
2.建设单位:积石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3.建设地点:积石山县大河家镇
4.资金来源:为抗震救灾专项资金(含申请国债、省级补助等)
5.概算投资:该项目概算总投资33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33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用:2786.53万元。
6.建设规模:景观提升改造,栈道(新建及修复)、登山步道及景观桥。景区配套设施(新建公厕,公厕维修改造,栈道沿线布设移动公厕,改造游览观光步道,新增栏杆,原有栏杆翻新修复,敷设DN100给水管网1940m,DN200给水管网780m)。游客中心提升改造,道路及附属工程(路面修复、波形护栏替换、边沟修复)。电力设施修复(景区入口至太阳广场段新建10KV、0.4KV线路)。
本次招标建设内容:景观提升改造,栈道(新建及修复)、登山步道及景观桥。景区配套设施(新建公厕,公厕维修改造,栈道沿线布设移动公厕,改造游览观光步道,新增栏杆,原有栏杆翻新修复,敷设DN100给水管网1940m,DN200给水管网780m)。游客中心提升改造,道路及附属工程(路面修复、波形护栏替换、边沟修复)。
7.工期:
总工期要求:103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4年8月05日
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8.标段划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 1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8.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23时至 2024年6月19日23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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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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