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祁阳市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祁阳市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市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祁阳市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得批复、祁发改基字【2023】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祁阳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祁阳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市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祁阳市。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新建排水渠4Km,改造排水渠1Km,新敷设排水管17Km,新建排渍站3个,新建涵闸6处,新建监测预警预报及相关设施3套,总投资额:9455.54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祁阳市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近 ?3 □5 □8 年内(指2021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900万元的城市防洪或排涝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05月23日~2024年06月17日09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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