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DATACARD品牌制卡机耗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41480HW0002009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DATACARD品牌制卡机耗材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41480HW0002009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采购DATACARD品牌制卡机耗材,须提供原厂DATACARD品牌耗材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承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原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内容要包含“销售原厂产品和提供服务”字样。
7、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可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至少其中一年净利润为正,如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具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和足够的经济实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8、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5月-2024年4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9、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5月-2024年4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0、投标人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税率13%。
11、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2、投标人承诺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3、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6月14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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