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4-2025年信阳联通校园营销及公司大型活动大巴租赁服务(项目编号:SS37102405001924),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采购内容:为提升高校学生群体品牌知晓率,通过宣传-影响-转化-维系良性营销流程,做大高校市场份额,租赁29座--65座大巴车,用于市区及县区各高校校园营销(信阳市火车站、高铁站至市区及息县、罗山县各高校新生接送)、营业生产、大型会议使用。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实际执行金额合计达到框架协议总金额时为止。服务区域:信阳市、罗山县、息县。
1.1.2项目规模:60万元(不含税)。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选1家供应商,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应答人应答报价超出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复印件;
2.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包车客运(县内、县际、市际);
2.3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2.4应答人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提供上述截图,或现场查询未列入)。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近一年(2023年5月1日至本项目评审之日),在河南联通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认定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行为;
(5)应答人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河南联通应答人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或列入黑名单的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7)在同一项目中,若应答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则在本项目后续采购中予以否决其应答;
(8)应答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的,采购人重新比选时,该应答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为电子采购,不提供纸质比选文件。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31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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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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