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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南安中学采购教室护眼灯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3    
 获取参与流程

陇西县南安中学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13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2024080

项目名称:陇西县南安中学采购教室护眼灯设备

预算金额:23.52 (万元)

最高限价:23.52 (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教室护眼灯240盏(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以内交付至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4)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图装入文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装入文件正本);

(6)自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自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装入文件并加盖公章。(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文件);

(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备注:1)以上要求原件的,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要求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文件;

2)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以上要求复印件的所有资料,必须为页面清晰完整、字迹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24至2024-05-28,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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