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景古镇景古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二期)资格预审公告
康乐县景古镇景古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二期)已由康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康乐县景古镇景古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二期)立项的批复》(康发改字〔2022〕185号)文件、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康乐县景古镇景古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康城建管发〔2024〕0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康乐县景古镇景古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康乐县景古镇景古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项目(二期)
2.建设单位:康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3.建设地点:康乐县景古镇景古村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
5.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6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0.21万元。
6.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77915.3m²,本次建设总建筑面积为2698.0m²。其中加工车间1栋,建筑面积为2350.0m²,加工车间结构为钢结构,单体跨度为25m,附属用房288m²,库房60.0m;室外工程包含:电动伸缩门一座,围墙553m,场地及道路硬化22530m²,绿化7220m²,电子秤1项,室外边沟1510m,公示大屏幕1个,挖方15000m³、填方30000m³以及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供电及消防水池等公用辅助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总工期:371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6月25日---2025年6月30日
8.标段划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 1人、材料员1 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8.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18时00分至2024年5月16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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