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满庭春二期配电室及4#、5#楼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00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阳泉市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电满庭春二期配电室及4#、5#楼供电工程,已由(晋发改投资发[2012]539号;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0840001)审批,招标方为山西国电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电满庭春二期配电室及4#、5#楼供电工程
2.2项目规模:山西国电满庭春二期建设项目,用电地址位于阳泉市桃南中路106号,建筑面积182238平方米,其中4#、5#、6#、7#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20090平方米,总住宅户1136户,人防地下面积9967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37775平方米,公共面积14405平方米。
2.3招标编号:HCZB2020023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包括二期公建配电室、居民配电室及4#、5#楼供电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及交接。
2.5 建设地点:阳泉市桃南中路106号。
2.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3.投标方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方应同时满足下列各项要求:
3.1投标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三年(2017年1月以来)具有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且单项合同200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由社保中心出具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
3.5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法人授权书及由社保中心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的情形;
3.7.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2016-2018年度或2017-2019年度均处于盈利状态(以审计报告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内容须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4月15日18时00分至2020年4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星期六、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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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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