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
项目编号:2020-ACFZ-10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报告复印件);(5)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6)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资料;(7)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如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4、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29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6日 09:00至2020年04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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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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