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01-244005030157
1.招标条件
泰富能源富锦30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泰富能源有限公司。上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富能源富锦300MW风电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锦山镇、长安镇和双鸭山市友谊县。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本期拟建36台单机容量为8.X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300MW。
2.3 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日,以招标人下达通知为准。
计划并网日期:2025年08月31日(240小时全容量并网)。
工期总日历天数:456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招标范围:泰富能源富锦300MW风电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风电场内外道路及操作平台工程、风机和箱变基础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土建施工工程(含储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含储能)、送出输变电工程、接地网施工工程、风机吊装、调试工程、环保和水保(需配置具有环保、水土保持专业证的监理工程师)工程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风电场建设达到移交生产所涉及的所有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信息资料、合同管理、调试、验收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等全过程监理等相关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
2.5 监理服务期:
工程工期计划2024年06月01日开工,2025年8月31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监理服务期限需要在工程开工前半个月(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递交全部资料之日止。包含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处理配合。若工程开工日期延迟,则监理服务时间相应顺延。
2.6 质量要求:合格。系统应满足国家、省电网公司对系统接入的各项要求及发包人公司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最新规范要求。建筑、安装各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并通过电力行业达标投产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规模300M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3.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具有8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规模300M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工程监理业绩;在本项目任职期间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其他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投标人无不良记录,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所承担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监理责任事故,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4月30日9:00至2024年5月8日17:00。
4.2 招标文件发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