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药械保障挂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药械保障挂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46-W3001;代理编号:HTCL-TP-24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付工期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药械保障挂车 | 详见技术参数 | 台 | 1 | 2个月 | 佳木斯市甲方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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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设备最高限价:28.0万元;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 合同价按照合同签订时间和中标人报价的金额综合确定,按实结算。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七)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报价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截图(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4月29日至5月3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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