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9940160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专项设计服务(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8    
 获取参与流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专项设计服务(二)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专项设计服务(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项目位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内。雄安校区东至城市道路NA12,南至城市道路EA2、城市道路EB3,西至城市道路NB7,北至城市道路EB2路,规划总用地约1600亩,其中总建设用地约1200亩,其中一期建设总面积51.89万平方米。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项目位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内。雄安校区东至城市道路NA12,南至城市道路EA2、城市道路EB3,西至城市道路NB7,北至城市道路EB2路,规划总用地约1600亩,其中总建设用地约12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4.4万平方米。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高低压变配电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前期的现场勘测、配合进行供电方案编制及获取审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电力施工单位招标技术支持、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配合竣工验收及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雄安校区整体景观规划方案优化设计(含海绵校园)。完成一期范围内室外环境的景观设计(无障碍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广场、商业街、下沉庭院、采光井花园、屋顶花园、生态湖等);标识牌、标识系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校园市政主、次路、环路的人行道铺装及行道树方案设计;与景观配套的景观照明、雕塑、小品、运动健身设施、水系等设计;优化交通系统及竖向设计;景观建构筑物设计。服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评优报奖(含科研)阶段等相关的设计配合工作;BIM设计。

2.3项目投资估算: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最高投标限价142万元;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最高投标限价353万元。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5服务要求

(1)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达到河北雄安新区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标准。

2.6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所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全部正式电验收与发电。(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1)设计周期是指从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或具备开展设计的条件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时间。(2)本项目设计周期为8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自雄安电力部门出具供电方案后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确定电力设备厂家后30日历天。每个设计阶段开始前均应取得上一阶段设计成果的相关政府部门批复(需要时)及建设单位确认。(3)系统设计及各阶段设计工作起始时间均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4)应按建设单位的进度要求或项目整体推进计划对不同阶段的设计周期进行适当调整,但原则上不能超出总体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中标方案设计成果工作;取得相应阶段的政府部门批复及建设单位确认方案设计成果后20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自初步设计和概算取得相关批复或建设单位认可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同时按建设单位进度要求或项目推进计划对设计周期进行灵活调整,原则上不能超出上述时间限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继续参加后面标段的评审,但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设计合同额在113万元(含)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注:1)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电力工程设计合同额满足上述最低要求。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个合同额在282万元及以上景观设计业绩。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第一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电力专项设计: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须附拟派设计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条平台的人员数据截图);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需将设计负责人近一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如为事业编制人员,社保证明可以提供由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人事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可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及单位返聘证明。

第二标段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一期)景观专项设计: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需将设计负责人近一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如为事业编制人员,社保证明可以提供由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人事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可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及单位返聘证明。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z.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p项修改为本条)。

A.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r项修改为本条)。

B.以上t、u、v、w、x、y、z、A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z、A条要求为准。

C.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D.投标人为本项目的设计优化咨询单位。

E.投标人为本项目的图审单位及与其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8)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5月23日 8 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更多>为您推荐

最新公告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7022225号-1
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89940160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20545
本网站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电力集采招标网
版权所有©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C A办理 投标管家
温馨提示:
CA办理和投标管家下载 : 请办理正式会员,会员权限开通后按流程办理并下载
 办理正式会员协议下载
咨询热线:
13611390867
010-89940160
在线客服:
客服
微信客服:
邮箱:
kefu@dljczb.com
fabu@dljczb.com
tousu@dljc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