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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云网订单型双线末梢建设项目(标段一)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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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云网订单型双线末梢建设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云网订单型双线末梢建设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招标代理机构编号:标段一:ZB-14-04A-2024-D-A07896;标段二:ZB-14-04A-2024-D-A07898),招标人为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1)服务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建设规模:本主要服务内容为预计新建政企客户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配套新建政企客户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项目 2570 个单点,设备 750 个单点。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项目预算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建设内容及地点

1

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云网订单型双线末梢建设项目(标段一)

ZB-14-04A-2024-D-A07896

3,912,330.33

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项目   1799 个单点,设备 225 个单点,服务范围为天河、海珠、越秀荔湾等区域

2

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云网订单型双线末梢建设项目(标段二)

ZB-14-04A-2024-D-A07898

2,106,639.41

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项目   771 个单点,设备 155 个单点,服务范围为白云等区域

合计

6,018,969.74

备注:具体以甲方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按实结算。

3)※工期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按单项工程计算,直通车1个工作日内完成,快速建设2个工作日内完成(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不含报建时间,至取得签发的验收合格备案证明的日期为止)。应急工程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期限内完成。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2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检验、包验收、包过程管理等相关费用的形式承包。

2.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标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2.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段一:人民币3,912,330.33元;

标段二:人民币2,106,639.4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及以下资质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通信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同类工程指传输或智能化或视频监控设备工程、光缆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2.1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①:一份【传输或视频监控设备工程】合同和一份【光缆工程】合同;或②:一份同时包含【传输或视频监控设备工程】以及【光缆工程】合同(要求①或②择一满足条件即可);

3.2.2须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单项光缆工程或传输或视频监控设备工程】合同业绩,合同金额100万元(含)及以上;

3.2.3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传输或视频监控设备工程或光缆工程】的相关业绩,合同业绩总金额累计达到400万元(含)及以上。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团队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3.2投标人每标段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3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3.3投标人须配备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

3.3.3.1标段一至少配备2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3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3.3.2标段二至少配备 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现场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3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3.4投标人至少配备3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3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3.5投标人须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3.3.6投标人同时提供项目团队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3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备注:标段内的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间不得相同。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01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6日19时30到 2024年05月06日9时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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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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