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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双水发电厂煤炭水路运输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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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会双水发电厂煤炭水路运输(项目编号:SSFD-ZB【2024】001号,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4-D-E00430),已由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双水发电三厂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会双水发电厂煤炭水路运输。

2.2项目总量预算:运输货物为煤炭,招标人每年煤炭运输需求量约200万吨,实际运载量按招标人的实际运输需求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保底运量及比例,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风险。

2.3招标范围:新会双水发电厂煤炭水路运输,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两条航线,分别是珠海高栏及附近码头(珠海鑫和)至双水电厂码头航线(下称:高栏双水航线)、广州港及周边码头(新沙、西基、珠电、海昌等)至双水电厂码头航线(下称:广州双水航线),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或标包。

2.6中标单位家数:1~2家。

2.7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年,首签1年期到期后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进行评价,服务合格且正常履约的可续签1年。

2.8提供服务的地点:驳船配送起点共七处,分别为广州港及周边码头(珠电、新沙、海昌、西基,下同)、高栏港和鑫和码头;驳船配送终点为双水电厂码头。

2.9中选方式: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确定1~2家入围单位为中标人。

通过资格及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根据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序(综合得分排序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7.8款),按以下情形定标:

(1)若合格投标人大于5家时,则确定2家入围单位为中标人,此时,综合得分前两名为入围首选单位,不设入围备选单位;第三名、第四和第五名为第三、第四、第五中标候选人。当中标人为2家时,具体运量比例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和运力匹配情况进行分配,综合得分高者优先,招标人不承诺保底运量及比例。

(2)若合格投标人为4家时,则确定1家入围单位为中标人、1家为入围备选单位,此时,综合得分第一名为入围首选单位,综合得分第二名为入围备选单位;第三、第四名为第三、第四中标候选人。

(3)若合格投标人为3家时,则确定1家入围单位为中标人,即综合得分第一名为入围首选单位,不设入围备选单位,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4)若合格投标人小于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因此否决全部投标时,招标失败。

注:若中标候选人家数为0,则本次招标失败。

2.10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运输价包括但不限于油料消耗、人工成本、煤码头服务费、港务办单费、驳船折旧费、管理费用、海事签证费、驳船保险、维修费、税费、运输损耗及其他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且包括了完成本合同的一切费用。运输价为人民币含增值税价格。

2.11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荣誉、业绩、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一年及以上煤炭运输服务经验,且至少有1个高栏港及附近码头和1个广州港及周边码头(新沙码头、西基码头、海昌码头、珠电码头等)运输路线煤炭运输经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运输服务范围页、签署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所有服务本项目营运驳船须具有驳船营运资质和内河驳船运输资质;(提供有效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和《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或《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承诺上述证书在服务期内合法有效。

(5)投标人应具有珠江水系内河普通货物运输权(提供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

(6)截至2024年2月29日,投标人具备内河运输用途的自有载货量3000吨及以上的平板船的总运力(载货量)不低于1万吨,并且自有或可控的总平板船总运力(载货量)不低于1.5万吨。自有运力须提供《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和《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运力以《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和《内河船粕安全与环保证书》B 级载货吨数为准,自有运力《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经营人或所有人登记信息应为投标人公司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可控运力须提供《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扫描件及合作方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条款、签名盖章页等)等合作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出力以《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B 级载货吨数为准,《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经营人或所有人登记的信息应为合作方公司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可控运力具有排他性,即投标人的合作方(船舶)只能与投标人有合同(合作)关系,否则无效。

(7)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内未发生海上运输交通事故被行业通报的承诺函;投标人须承诺购买能大于或等于所运输煤炭价值的110%的保险,且被保险人是招标人,须出具承诺函。

(8)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承诺书。

(10)与招标人涉及其他正在履行、即将履行的相关联的合同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会影响本招标项目利益的。投标人应出具无利害关系的承诺函。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投标注意事项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27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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