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20-QT-041)
一、 招标条件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新山西驾驶和内勤服务外包打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华电大同新能源有限公司、汾阳市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芮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芮城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槽沟分公司、华电芮城新能源有限公司盐湖分公司、山西华电广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西华电阳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定襄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五寨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夏县风电有限公司、泽州县华电风电有限公司、山西华电平鲁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华电应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华电福新发展华朔能源有限公司、华电福新武乡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中)、华电永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中)、山西华电中来忻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中)、华电中来五寨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中)、华电保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文水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中)、华电介休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中)、华电(长治)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中)共22家公司车辆驾驶和内勤服务项目打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分布在山西大同、朔州、吕梁、忻州、
晋城、运城地区
2.2项目规模:华电大同新能源有限公司等22家公司的车辆驾
驶和内勤服务(含已投产和建设中的项目。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的不确定性,2024年建设中的项目实际需求量也可能少于预估量。需方因需求变化不对供方再另行补偿)。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年,具体入场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
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20-QT-04101 | 车辆驾驶和内勤服务外包打捆 | 为华电大同新能源有限公司等22家公司提供生产保障车辆驾驶和内勤服务。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车辆驾驶和内勤服务外包打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同类型外包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24 14:10到2024-05-06 23: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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