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
合作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04158-LBKJCX
受甘肃兰白试验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合作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以“政府引导、共同支持、风险分担、适当补偿”为原则面向在甘各银行、担保机构公开引入兰白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合作机构入围项目
2、服务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533号甘肃兰白试验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范围:甘肃兰白试验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在甘各银行、担保机构以“政府引导、共同支持、风险分担、适当补偿”为原则,择优遴选兰白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合作机构。甘肃兰白试验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入围银行中设立科技贷款风险池,银行以1:10比例放大授信额度,并积极引入担保公司共同为我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贷款服务。
4、服务期限:各科技贷款合作金融机构招标入围后合作期限为2年,在合作期限内兰白基金管理公司按照各入围银行的科技贷款业务发展规模,对各合作银行科技贷款风险池规模每一年调整一次,相关风险池存款利率按照当年银行业相关自律机制实行按年度动态调整。
5、为进一步推动科技贷款增信基金线上化全流程业务开展,打造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现代化科技贷款服务体系,所有入围科技贷款合作银行自本次中标并签订合作协议后需使用“投资引导与产业培育平台”开展线上化科技贷款业务,入围合作银行按照该行风险池规模每1000万元每年收取1万元的标准缴纳平台使用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合作银行入围项目
第二标段: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合作担保机构入围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机制健全,资产状况良好,服务效率高,信贷审批流程先进,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适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
(二)投标人须优化服务,对符合科技贷款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绿色通道,降低贷款成本,提高贷款效率;
(三)投标人必须为经营年限已满1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
(四)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贷款追偿程序和制度;
(五)投标人须
具备符合科技型企业申请贷款的便捷信贷审批流程,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六)投标人须具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部门、分\支行);
(七)投标人联络联系机制健全,设有专门科技贷款负责人、联络专员,及时反馈推荐企业信息;
(八)投标人须接受甘肃兰白试验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督和考核;
(九)投标人须定期向甘肃兰白试验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反馈业务开展情况;
(十)投标人一旦入围须履行投标文件的所有承诺;
(十一)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以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人应符合《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管理办法》(甘财科〔2017〕212号)及《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兰白基金发〔2024〕24号)规定的其他要求(若以上管理办法修订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为准);
(十三)投标人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则投标主体为省分行;投标人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则投标主体为市分行;投标人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则投标主体为总行;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合规经营且经营年限已满1年,管理机制健全,资产状况良好,服务效率高,担保审批流程先进,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产品的机构;服务效率较高,具有完善的贷款追偿程序和制度;
(二)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三)投标人具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部门)对符合科技贷款条件的企业,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绿色通道,降低贷款成本,提高担保效率;
(四)投标人联络联系机制健全,设有专门科技贷款负责人、联络专员,及时反馈推荐企业信息;
(五)投标人须接受甘肃兰白试验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督和考核;
(六)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七)投标人担保费用不超过实际贷款金额的2%;
(八)投标人须定期向甘肃兰白试验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反馈业务开展情况;
(九)投标人一旦入围须履行投标文件的所有承诺;
(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以投标截止日前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应符合《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管理办法》(甘财科〔2017〕212号)及《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信基金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兰白基金发〔2024〕24号)规定的其他要求(若以上管理办法修订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为准);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18时00分至2024年4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银转账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275771247@qq.com。招标文件各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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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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