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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数字开发区二期美丽社区改造服务项目(第二次)[HBXT-2024-11092]-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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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数字开发区二期美丽社区改造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数字开发区二期美丽社区改造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BXT-2024-11092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数字开发区二期美丽社区改造服务项目(第二次)

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数字开发区二期美丽社区改造服务项目涉及部分小区,包括枫树湾、观澜外校城、海伦春天1-4期、汉阳满庭春、双湖泊岸、凤凰苑1-5期小区。美丽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包含视频监控子系统服务、社区NVR监控子系统服务、人员通道子系统服务、门禁子系统服务升级等。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3995278.99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1名电工作业人员、1名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5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须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6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4221800分至20240429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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