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哈产委采﹝2024﹞第020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计划投资额:计划投资约58.64万元;
2.4资金来源:专项债及企业自筹;
2.5服务内容:工程估算投资约63180.63万元,包括设计阶段、招标阶段、预算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及工程服务类造价咨询服务;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7服务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117号;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10最高限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第39号)文件,基本费率按文件规定取费标准的19%计取,效益费率按2.9%计取;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咨询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备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其中:
①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咨询人派驻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具备近六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②除派驻项目负责人外需配备注册造价师不少于(含等于)2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其他人员需具备1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rbggzy.harbin.gov.cn/)采购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2日09时至2024年04月2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rbggzy.harbin.gov.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人需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报名后,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投标人需同时将以上报名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一同发送至以及chenyizhaobiao_3fp@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招标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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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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