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区配电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询比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委托,拟对成都地区配电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H9008202404120004-9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地区配电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主要包括成都园区、光纤波导大楼及光学元件基地10KV/380V配电室的预防性检修试验工作及定期点检维护(2024年6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供电企业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GDW1799.1-2013)相关规定和采购人电力系统实际情况开展预防性检修试验工作并出具试验报告(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
2.本项目采购预算12万元。最高限价为12万元。
3.服务期:服务时间从2024年6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
4.服务地点:成都市银河596,成都市精密光学工程研究中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在(/)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hop.cae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方式。
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询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询比保证金。
八、询比文件获取方法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4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