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光光度计-扩束系统谈判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委托,拟对分光光度计-扩束系统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H9008202403110008-2
2.采购项目名称:分光光度计-扩束系统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拟采购一套分光光度计-扩束系统,用于大口径光学元件光学透过率及透过率不均匀性自动化检测。该扩束系统示意图如第四章图1所示,扩束系统是在采购人提供的双光束分光光度计主机基础上,增配光路调节组件、光束扩束组件、光束缩束组件、数据采集分析组件和元件夹持样品台组件等组件以适应大口径光学元件透过率性能检测。检测过程为自动化检测,存在与助力辅助工装和精密装校管理平台的硬件和软件接口。与助力辅助工装的硬件接口主要为传递大口径光学元件的夹具接口。与精密装校管理平台的软件接口主要为作业指令接收、设备状态反馈、检测数据采集及传递接口(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2.本项目采购预算66万元。最高限价为66万元。
3.交付期: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到货,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验收。
4.交付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在(/)和中物院数字采购网(网址:shop.cae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方式。
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八、谈判文件获取方法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3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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