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气烟道及烟气分流系统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排气烟道及烟气分流系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排气烟道及烟气分流系统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数量:2台套。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排气扩压器、分流装置、余热回收系统入口闸板阀、旁通烟囱、旁通烟囱与分流装置间的过渡段以及必要的辅助设备的用途、使用环境、基本构成、技术性能、制造、安装与验收等方面。
2.2 交货时间:2025年3月30日完成交付验收。
2.3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项目仅限制造商参与投标;
3.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燃气轮机排气烟道及烟气分流系统)业绩;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产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于2024年4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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