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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某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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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某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韶关某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2024-JKCZLD-G1002)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韶关某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    

2.3建设规模: 新建房屋624平方米,配套完善供电、给排水、场坪等附属设施。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4月25日开工,7月25日前完成屋面,主机室,配电室,变配电系统安装调试等施工项目。

2.5招标范围: 新建房屋624平方米,配套完善供电、给排水、场坪等附属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6最高投标限价:3350141.17元,超过该控制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为非外资投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3.2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 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否被限制投标,提供国家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处罚信息为准。一经发现项目负责人在负责其他在建工程,招标人将立即向地方以及军队主管部门通报,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管理。)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plap.mil.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军队采购失信名单、②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行政处罚信息、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不良行为、②黑名单记录、③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三;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相关截图证明资料)。

3.7投标人目前经营状态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办公场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3.11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和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完成企业注册(提供网站截图)。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3.13本项目不接受采购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黑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中的施工企业参与此项目投标。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 年 4 月15日至 2024年 5 月 7 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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