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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江苏中烟项目运输与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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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江苏中烟项目运输与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B202404030  ,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江苏中烟项目运输与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物流营销中心江苏中烟项目运输与配送服务采购。货物基本为成品纸箱装卷烟。车型包括4.2米、5.8米、7.6米、9.6米、13.5米与17.5米等封闭式厢式车型。运输路线为:淮安发货点到陕西、河南、河北、内蒙古、北京、甘肃、宁夏、青海、山西、天津、新疆等省市。具体路线与权重见招标文件。

  1.3 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4 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700万元(含税)。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限价表

  距离区间序号

  距离区间

  运输类型

  运输价格

  (元/吨/公里)

  权重

  1

  非同城0-250公里(含)

  卷烟(含烟箱、托盘、烟用物资等)汽车运输

  0.66

  0.7%

  2

  非同城250-500公里(含)

  0.62

  8.52%

  3

  非同城500-1000公里(含)

  0.56

  23.66%

  4

  非同城1000-2000公里(含)

  0.51

  53.26%

  5

  非同城2000-3000公里(含)

  0.48

  7.92%

  6

  非同城3000公里以上

  0.44

  5.94%

  报价包含车辆、驾驶员、提货运输送货至收件人手中、项目内返程、运输保险、提供至少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税费等相关费用,同时承担因承运商原因导致的烟草公司考核

  备注:实际结算时按照:结算费用=区间落档单价×实际里程数-当月考核费。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运输类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运输车辆须办理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强制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驾驶员意外保险等。(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物流运输类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在35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金额(如有)、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结算发票复印件。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至少包含一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具备至少3年物流运输项目管理经验),负责整个项目的运作。(须提供3年工作年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13投标人提供至少5辆自有厢式货车(车龄不超过8年)用于此项目,车辆及车型固定。车型规格要求为:4.2米(1辆)、7.6米(1辆)、9.6米(2辆)、13.5米(2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自有全封闭厢式货车清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自有全封闭厢式货车清单”格式)。

  (2)对照自有全封闭厢式货车清单顺序依序提供自有全封闭厢式货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包括 “注册登记摘要信息栏”、 “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及“登记栏”信息 )的复印件,全封闭厢式半挂车必须同时提供牵引车和挂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3)提供自有全封闭厢式货车的行驶证复印件,全封闭厢式半挂车须同时提供牵引车、挂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4)提供自有全封闭厢式货车的照片复印件,全封闭厢式半挂车须同时提供牵引车、半挂车的配对照片复印件。

  (5)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所有自有车辆均用于本项目业务,提供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不全或复印件模糊不清晰难以辨认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12日8时00分至2024年4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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