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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老旧液体管道自动控制及安全保护统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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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老旧液体管道自动控制及安全保护统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TC240629W)

 

一、 采购条件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老旧液体管道自动控制及安全保护统改造提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二、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工程拟对山东分公司管辖的鲁皖一期10座场站和鲁皖二期4座场站自动控制及安全保护系统提升改造,涉及站场工艺、供配电、总图、建筑与结构专业施工,其中供配电专业因敷设直埋电缆需对已建场区站内道路及绿化进行局部破坏,待电缆敷设完成后,对破坏的站内道路及绿化进行原样恢复;工艺专业因更换电液执行机构需对已建钢平台造成破坏,待工艺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破坏的钢平台进行原样恢复,其中钢平台立柱和横梁为槽钢,钢平台踏步板及作业平台面均为钢格栅板。如利用已建电缆沟敷设电缆,待揭盖板完成电缆敷设后,应进行原样恢复。采购范围为老旧液体管道自动控制及安全保护统改造提升项目(华北公司部分)涉及的站场工艺、供配电、总图、建筑与结构专业施工部分内容,详见各专业设计图纸,不包含甲供物资。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4年4月20日开工,2024年07月30日前完工,因甲供物资影响工程进度的,施工单位需向甲方书面说明。

2.3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潍坊市、淄博市、济南市、聊城市、泰安市、济宁市、枣庄市、临沂市,江苏省徐州市、宿州市。

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满足国家管网集团和山东分公司的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供应商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A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如有换证,须使用新换的同等级别的资质证书)。

3.1.3 供应商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如2023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可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供应商(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3 信誉要求:

3.3.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注:上述4项以评审时评审小组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3.5 供应商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列为不合格承包商、限制投标名单或黑名单(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6 供应商机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未被列入国家管网集团及采购人黑名单,或未在暂停采购资格期内(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7供应商需完成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注册。(提供截图)

3.4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油气站场改扩建项目类似业绩。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发票在网站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于供应商单位),以提供的注册证书为准;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油气站场改扩建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分包项目业绩无效,且须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证明材料要求同3.4业绩要求。

提示:若响应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投标。(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载时间需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前 180 日内)。若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需符合对应省份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相关要求。

3.5.2 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油气站场改扩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3.4业绩要求。

3.5.3 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供应商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油气站场改扩建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3.4业绩要求。

注:以上人员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个人业绩不能在合同或竣工验收等资料中明确显示,需提供由供应商提供的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3.6 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 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7.1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四、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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