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209-240079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云南华昆国电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永德县南捧河赛米坝段河道治理工程剩余项目所需的材料进行采购,采购计划使用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南捧河赛米坝段治理段位于永德县西部的勐板乡,本次治理共分为上、下两段。上段治理范围为怕掌村至大田村(Z0+000~Z4+194),其中:干流治理段长 4.194km,支流治理段长 0.07km;下段治理范围为新边田村至小寨凹村(Z0+000~Z2+736),干流治理段长 2.736km,支流治理段长 0.07km;合计治理长度为 7.07km。本次治理段河床海拔自 1033m 下降至 962m,落差 71m,平均坡降 0.63%。
(2) 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招标范围:永德县南捧河赛米坝段所需水泥、砂石料、块石及钢筋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袋装 | t | 174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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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砂 | 0~5mm | m³ | 633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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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碎石 | 5mm~40mm | m³ | 225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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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块石 | ≥200mm*200mm*200mm | m³ | 1737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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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钢筋(综合) | 综合(不等型号) | t | 1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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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须开具水泥、砂石、块石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各种材料增值税税率13%。
4、交货时间:分批次供货。收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书后7天内交货。
5、交货地点:临沧市十三五规划河道治理工程永德县南捧河赛米坝段剩余项目施工区域内指定卸车地点。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遇设计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设计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至少1项(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中国”( )系统查询截图);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3年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即可)。
4、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2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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