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994016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社区团购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获取参与流程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社区团购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社区团购服务采购

  2、招标编号:FJSXZBXMGK2024007

  3、服务范围:厦门市寄递事业部社区团购项目分拣、运输人员外包采购。

  4、招标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和服务要求

  控制单价(含税)

  费用预算

  1

  分拣服务

  1项

  1.货品接收;2.品类分拣;3.订单打印;4.订单分拣;5.包装与贴单;6.团点订单归集,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0.20元/单

  387万元

  2

  配送服务

  1项

  1.货品装车;2.货品运输;3.货品交接,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0.33元/单

  413万元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各合同包控制单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同包1(分拣服务)

  5.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的授权函原件,并提供有效法人公司(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具有各类劳务服务,如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承揽等相关经营内容。

  5.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5.3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5.4投标人承诺于中标后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指派工作人员并百分之百的完全接收原外包公司派驻到采购人处工作的全部业务(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投标人同时应提供承诺函和接收推进方案),以确保生产经营有质有序的顺利进行。若非厦门分公司原因,投标人未承诺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完全承接(接替)原外包公司派驻在采购人处负责并开展的各项工作和业务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5投标人须承诺每月均能先行将代办费发放给外包分拣配送人员,能积极配合处理项目劳务纠纷及项目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事务。确保法律规定外包员工在投标人公司工作期间应享受的其他工资和福利待遇。

  5.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及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0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2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及《承诺与声明》(按招标文件格式)。

  合同包2(配送服务)

  5.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其法人公司(总公司)的授权函原件,并提供有效法人公司(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具有物流服务、快递服务、装卸搬运或劳务承揽等相关经营内容。

  5.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5.3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5.4投标人承诺于中标后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指派工作人员并百分之百的完全接收原外包公司派驻到采购人处工作的全部业务(具体以实际人数为准。投标人同时应提供承诺函和接收推进方案),以确保生产经营有质有序的顺利进行。若非厦门分公司原因,投标人未承诺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完全承接(接替)原外包公司派驻在采购人处负责并开展的各项工作和业务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5投标人须承诺每月均能先行将代办费发放给外包分拣配送人员,能积极配合处理项目劳务纠纷及项目涉及到的相关法律事务。确保法律规定外包员工在投标人公司工作期间应享受的其他工资和福利待遇。

  5.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及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5.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8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9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0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与福建省内邮政系统任何单位未发生过诉讼争议,且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12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及《承诺与声明》(按招标文件格式)。

  5.13投标人所运营车辆需购置商业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

  6、获取招标文件

  6.1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更多>为您推荐

大唐集团
最新公告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7022225号-1
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89940160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20545
本网站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电力集采招标网
版权所有©中招华信(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C A办理 投标管家
温馨提示:
CA办理和投标管家下载 : 请办理正式会员,会员权限开通后按流程办理并下载
 办理正式会员协议下载
咨询热线:
13611390867
010-89940160
在线客服:
客服
微信客服:
邮箱:
kefu@dljczb.com
fabu@dljczb.com
tousu@dljc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