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矿井水压滤附着物运输
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矿井水压滤附着物运输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区矿井水压滤附着物运输。
1.2 采购编号:hp2407yw19。
1.3 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
中央区矿井水处理系统每年运行过程中,将产生约4000吨压滤附着物,为保证矿井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现将该附着物经过磅后运至铁路南煤泥棚。经调研现场实际情况,受铁路通行限制,每日运输车次有限,造成运输困难。尤其在井下上水泥量大时,需长时间开机压泥,但存在因泥无法送至铁路南而压滤设备只能停机等待的问题。同时每年清洗蓄水设施时污泥量增多,运输受限,影响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每天运输污泥量约9吨。
(2)运输车辆为罐装自卸式货车2辆,国六标准车辆,符合环保运输要求.运输载重为10吨。车辆可从北门出、南门进,缓解运输压力,提高运输效率。运输车辆及驾驶员需要24小时交替运输,保证公司安全正常生产。
(3)为了保障矿井水处理系统运行,中央区矿井水处理系统压滤车间产生的污泥,从供水队运输至地销科煤泥棚。
2.2 服务周期:一年。
2.3 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余吾煤业公司。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运输业绩,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信用记录良好(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方法及报名要求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17时00分至2024年4月9日17时00分。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