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供销农产品销售网点建设(福州网点)(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方式组织福建供销农产品销售网点建设(福州网点)(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ZT-2024-10455。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标的详细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
资格承诺函 | 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格式详见附件)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 第(2)、(3)点的要求。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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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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