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锅炉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ZB-0523004-7)
1.招标条件
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项目已由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京首农食品发〔2022〕400号批准建设,位为北京龙门(玉田)生物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经济开发区-河北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龙门大道9号,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锅炉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龙门(玉田)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首农调味食品产业园一期项目锅炉采购与安装工程
2.2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安装周期 |
1 | 一体冷凝蒸汽锅炉 | WNS8-1.25-YQ | 台 | 2 |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经济开发区-河北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龙门大道9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 4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2.4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许可》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近 五 年 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含)以上锅炉供货与安装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安装改造修理许可》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含)以上资质,近五 年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含)以上锅炉供货与安装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锅炉制造(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许可》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4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 4月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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