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24年市局权属办公楼安防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EITCL-BJ04-2403009-01),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4年市局权属办公楼安防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权属办公场所提供2024年视频监控设备设施的安装、调整、调试及内容、功能的增加等服务,保障安防系统正常运行。
2.2 实施地点:
南新园办公楼(北京市朝阳区南新园西路2号)
樱花西街办公楼(北京市朝阳区樱花西街10号)
东直门办公楼(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察慈2号)
研发中心(通州区梨园镇九棵树西路196号)
2.3 计划实施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2.4 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71,38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单位和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近三年);
3.6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 (查询截图);
3.7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9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类似的智慧安防、智能消防等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3.10 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经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时间:2024年3月28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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