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18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能安徽分公司及一体化管理公司车辆驾驶及行政综合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淮北市、黄山市、宣城市、安庆市、池州市等。
2.2 项目规模:900MW风电光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两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18601 | 华电新能安徽分公司及一体化管理公司 车辆驾驶及行政综合服务项目 | 1.华电新能安徽分公司公务经营用车及行政综合服务(2024-2025年)7人 2.淮北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车辆驾驶服务(2024年)2人 3.黄山华电发电有限公司车辆驾驶服务(2024年)1人 4.华电(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车辆驾驶服务(2024年)1人 5.华电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车辆驾驶服务(2024年)2人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新能安徽分公司及一体化管理公司 车辆驾驶及行政综合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 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 标 人 不 得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 ”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车辆服务或行政综合后勤服务业绩,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价格页、能反应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3-27 14:30到2024-04-03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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