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4758),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服务需求:为中国航油集团北京石油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供油工程空侧汽车加油站项目施工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新机场飞行区内 2#道口西北侧,新建一座三级加油站,主要新建设施包括:1座 38.8㎡的站房、1 座 11.2㎡的加油机罩棚、1 座 30m³埋地卧式油罐(车用柴油)和1台单油品双枪加油机等,并相应建设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等设施。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3.1 参选人必须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师资质证书,其他专业人员具备监理岗位证书。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止),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参选人,都不得在同一服务项目中同时参选。 3.5 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 截止至报名开始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1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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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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