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源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7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双碳3区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酒泉源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7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双碳3区施工总承包,经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酒经管批〔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酒泉源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建设单位:酒泉源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酒泉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双碳3区厂房屋顶建设2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测容量1.7MW)。
5、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计划工期:66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招标方式:本项目招投标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
8、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验收及并网发电,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和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投入使用、全容量并网发电、移交等相关工作。
9、质量要求:
9.1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2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须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设备制造安装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须含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相关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内。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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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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